【本報法庭組報道】地產經紀蘇廣達前年8月5日全港三罷當晚,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遭警員搜出身藏利器,及後搜屋又被發現藏有一支氣槍及過百把刀具,去年10月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立,判囚32個月。他不服判決,昨向高院上訴,押後至下月4日判決。聆訊期間,一名身穿印有黃雨傘圖案,及寫上「Hongkonger」字樣黑色上衣的男子突然衝入庭內,疑撞傷現場女保安,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他。
昨日聆訊時,身穿印有黃色雨傘圖案的旁聽女子擬進入法庭時,遭保安截停及阻止入內。之後有旁聽男子穿上類同上衣,擬進入法庭向法官澄清有關指令,惟於拉開法庭大門期間涉撞及作出攔截的女保安,導致其右手肘受傷,須送院治理,事件交由警方處理。涉案旁聽男就普通襲擊罪被捕,被帶往中區警署接受調查。
蘇廣達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地下外管有一把黑色卡片刀、尖利的萬用匙、一把剪刀,以及在樂華南邨住處管有一支氣槍、50把短刀、八把卡片式摺刀、15把尖利萬用匙、15把開信刀、兩把刀和52把剪刀。
辯方陳詞稱,案發地點附近無示威活動,只是截停地點近紀律部隊宿舍,故此並無背景可作出推論被告會參與示威活動。至於被告家中被搜出的多把短刀等物品,辯方指被告在2017年已嘗試在網上出售刀具,而且在2016年在淘寶買刀再轉售,不能排除他意圖營運一個不成功生意,從時序上不可能預期於2017年買入刀具,再於兩年後賣予暴力示威者。法官提及案發時被告正拖篋,而篋有急救用品,似乎要攻擊人不會拖篋,「要走佬都走得慢啲。」押後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