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膠袋徵費實施超過10年,政府計劃在12月31起實施新的膠袋徵費,水平為一元,即較目前的0.5元倍增。根據立法會文件,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將於10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就膠袋徵費擬議決議案表決。相關文件顯示,政府根據其初步內部評估,假如每個塑膠購物袋的收費水平由五毫調高至一元,棄置於堆填區的塑膠購物袋數量可減少25%,而假如將每個塑膠購物袋的收費調高至最少二元,棄置量可減少40%。
當局預計,提高膠袋徵費後,堆填區塑膠購物袋的棄置量可以減少大約25%,目標是在今年12月31日實施新徵費。今年7月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方案「不夠辣」,提議將膠袋徵費增至每個兩元,加大阻嚇力。當局回應稱,認同提升至每個膠袋兩元能進一步鼓勵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因此對建議持開放態度。
根據立法會文件中顯示,謝展寰將在10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就膠袋徵費擬議決議案表決。當局根據堆填區棄置量調查估計,膠購袋總棄置量在2015年收費計劃全面實施首年內,較前一年下跌25%。然而,在其後幾年膠袋棄置量有回升的趨勢,反映有必要改善計劃以維持其減廢成效。
現行5毫徵費經濟抑制效力或已減弱
當局指出,顧及通脹調整,現行收費水平最低五毫所帶來的經濟抑制效力可能已減弱。因此作為起步點,建議把最低收費水平由現時五毫提高至一元,並預計堆填區膠袋的棄置量可以減少大約25%。
除了提高膠袋徵費,立法會於上月底公布的文件顯示,在收緊豁免範圍方面,當局保留「用作包裝的膠袋」及「隨服務提供的膠袋」兩項豁免,當局則建議收緊塑膠購物袋的豁免範圍,當中包括取消對盛載冰凍或冷凍食品、飲品或藥物的塑膠購物袋的豁免;取消對盛載非氣密包裝食品、飲品或藥物的塑膠購物袋的豁免;訂明在單一交易中可免費提供一個塑膠購物袋,前提是該袋屬唯一提供並只載有指明可食用物品的袋;以及訂明在單一交易中可免費提供兩個或多於兩個的塑膠購物袋,前提是該等袋只載有指明可食用物品,且如不提供該等袋中的任何一個,便會令到用餘袋裝載整批指明可食用物品不屬切實可行(例如因為免費塑膠購物袋的尺寸或容積的原因)。
當局強調在相關法例通過後,會預留時間供業界及市民適應新措施,期間會安排一系列宣傳活動以協助業界和市民了解即將推行的優化計劃。當局的目標是在今年12月31日開始實施改善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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