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大批示威者在2019年7月1日於灣仔集結,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雞蛋等,有人以雨傘襲警。九名男子涉案被捕,其中五人昨日在區域法庭承認暴動罪。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判刑,以待兩被告索取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分別為學生黎穎豪(20歲)、學生陳景行(21歲)、遊戲中心職員陳俊僑(21歲)、室內設計師黃家祈(30歲)及廚師何宇軒(29歲),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灣仔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黎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稱他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一個槌子;該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情稱,網上有人呼籲集結以中斷案發當日在灣仔金紫荊廣場的升旗儀式,警方沒有批出任何不反對通知書。案發當日清晨5時起,灣仔演藝道與龍匯道交界開始有示威者聚集,警方在半小時後組成防線及發出警告。數百名示威者佔據馬路,很多人戴頭盔和防毒面具等,他們叫口號和辱罵警員。
同日上午7時15分左右,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將綁成三角形的金屬欄杆推向警方防線,警方沿演藝道推進及驅散,有示威者投擲雞蛋、水樽和煙霧彈等,亦有人用雨傘襲警。示威者後撤龍匯道,有人將載有紙皮的鐵籠推至前排,阻礙警方行動。黃家祈在演藝道和龍匯道交界被制服,而其餘四人在龍匯道被制服。
法官李慶年在庭上翻看現場片段稱,看見黎穎豪持傘前進,而身邊有男子正用手推着黎,李官指着該男子,稱「呢啲就係我關注嘅極度暴力勇武派,推啲年青人出去」。辯方求情稱,本案不涉及汽油彈或縱火,亦沒有人投擲磚塊,警方甚至毋須施放催淚彈,亦沒有警員受傷,認為案件嚴重程度屬低至中等。李官最終將判刑押後,及為黎索取教導所報告;另應辯方要求,為陳景行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