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現年40歲女侍應李佩儀涉於在觀塘海濱長廊裸露胸部及私密部位拍照,並把相片上載至社交平台任公眾傳閱,案件昨天(11月3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女子承認猥褻裸露身體罪和發布淫褻物品罪,准許保釋等候12月28日判刑,期間法庭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感化令及心理報告。
李佩儀被控於今年6月2日,在香港九龍觀塘海濱道80號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身體部位,即胸部及陰部。另被控於控於5月31日與6月2日之間,在推特(Twitter)發布淫褻物品,即1段影片及5張照片。
案情指在今年6月2日晚上約9時,觀塘海濱的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接近全裸的情況下,展示其胸部及私密部位,讓同行男子用被告手機拍下來,其後被告把4張照片上戴至推特。有市民發現涉事照片後報案,被告在6月6日被捕,在警誡下承認涉案帳戶屬於自己,並自行上載照片。警方調查發現,涉案帳戶在5月至6月間另上載及參與1張不雅照片和1條不雅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