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針對過去不時有外傭「跳工」,勞工處頒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修訂版,禁止介紹所提供金錢利誘外傭提早終止合約以轉換僱主,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表示,公會對今次修訂的方向感到失望,質疑當局未有吸納公會的意見,而《守則》修訂方向「對錯焦」,將問題歸咎於中介身上。
陳東風表示,對於勞工處處長陳穎韶引述入境處數字指,外傭「跳工」個案已由疫情前的逾2,000宗,大幅減少至500多宗,反映當局沒必要透過修訂《實務守則》強調「跳工」的問題,否則是「用牛刀殺一隻蚊」。
他又認為「跳工」個案大減,實際上與政府打擊措施無關,而是疫情過後,外傭供應大幅增加,大大削弱他們透過提早完約與僱主討價還價的能力,因此不再有「跳工」問題。陳東風質疑《實務守則》的修訂方向「對錯焦」,指外傭辭工有千萬種理由,工作環境、僱傭關係、工作要求及期望等,均有機會導致雙方關係破裂,希望政府不要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只將問題歸咎中介。
僱主歡迎修訂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就歡迎新修訂,指僱主花逾2萬元請外僱來港,但外僱只工作2至3個月、或半年便找藉口離職,有關損失僱主未能索償。她指如今勞工處將規定列明,令僱主可以得到相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