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青衣分區雜項調查隊及軍裝巡邏小隊聯同食環署人員昨午約12時30分展開行動,突擊巡查區內多間持牌食肆,以確保有關處所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行動中,人員發現担桿山路6號一廣場內的一名48歲女食肆負責人及一名29歲男食肆負責人沒有確保場內顧客使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食環署人員將向他們發出傳票。
3負責人涉違防疫規例收傳票
此外,該2間食肆內的3名男顧客及1名女顧客(年齡介乎30至62歲),亦未有按照法例規定在進入食肆前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人員發現一名33歲女負責人未有確保其員工在非於餐桌飲食時佩戴口罩,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食環署人員將向該名女負責人發出傳票。警方呼籲市民在疫情嚴峻時期,應遵從政府推出的抗疫措施,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