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2020年8.31事件半周年,有便衣警於旺角驅散示威者期間被追打,一度擎槍,事件中25歲地盤工人曾衝向便衣警,40歲報稱物理治療男助理則取走其頭盔,受審後分別被裁定意圖襲警及盜竊罪成。裁判官施祖堯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地盤工人監禁五個月,物理治療男助理則判囚四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施官另指物理治療男助理疑宣誓下作供時虛報工作紀錄,轉介律政司跟進。
被告分別為地盤工人張家培(25歲),以及報稱為物理治療助理的方智勇(40歲)。張家培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意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34731。方智勇被控於同日同地偷竊一個警察頭盔,而上述物品屬於偵緝警員34731的財產。
裁判官施祖堯昨日判刑時表示,案件正值「反修例風波」高峰,被告張家培看見便衣警受襲倒地便馬上衝向對方,行為明顯鼓動他人施襲,要對方擎槍才能制止,對公共安全構成極嚴重威脅,罪責不輕,且受審後定罪顯示無真誠悔意,判囚五個月。
裁判官指出,被告方智勇在衝突中取去警員保護頭部最重要的裝備,無論自用、轉交他人抑或棄置,都有極大風險落到針對警方人士手上,於衝突中使用,罪責亦高。施官提到方智勇自小父母離異,由祖父母撫養,成長背景複雜,曾加入三合會,有多次管理賣淫場所等案底,即使自稱其後變得守法,仍於2007年誤導警員被判緩刑,有見其不良背景、否認控罪沒有悔意,判囚四個月。施官批准方智勇以二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三次。
施官另提到方智勇宣誓下作供以及求情時表示受僱為物理治療助理,但感化官未能在醫管局尋到其工作紀錄,而方智勇自2015年起領取綜援,施官轉介律政司跟進事件有否涉及查誓下作假證供或欺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