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但主流民意認為灰色地帶多,政治紅線任意放的疑慮,依然存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聲明,以強硬措辭盡力捍衛司法獨立,強調指定法官與所有法官一樣,任命是按《基本法》的規定,必須根據司法及專業才能,這是唯一準則,不應考慮政治等其他因素。我們歡迎馬道立勇於表達立場,捍衛司法獨立,然而對於香港的未來,看法是審慎悲觀,畢竟在《港區國安法》公布前,無香港人想過睡醒一覺,香港政府會忽然斷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或違法。律政司如何拿捏,成為關鍵。
馬道立在聲明中強調,處理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和上訴的指定法官,特首需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後作出決定,而指定法官與所有法官一樣,任命是按《基本法》的規定,必須根據司法及專業才能,這是唯一準則,不應考慮政治等其他因素。他直言,擁有外國國籍的法官並不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因為他們根據《基本法》明確允許而獲任命在香港出任法官,這些法官包括來自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他同時指出,當指定法官的任期屆滿時,其他合適的法官亦可獲指定,有關安排適用於來自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聲明表示,相關案件的排期、處理、委派哪一位或哪些法官負責處理案件或上訴,是由相關級別的法院領導決定,有關事宜全屬司法機構的職責範圍。
從馬道立的聲明可見措辭相當強硬,看得出他是在盡力捍衛司法獨立,而他所重申的幾點,都是香港的一貫做法,也是主流民意。《港區國安法》已經正式生效,主流民意希望不要全面摧毀法治,而馬道立此時作出說明,我們表示歡迎,但香港是否繼續能做到司法獨立,也只有拭目以待。
然而,香港政府的做法,只能讓香港人審慎悲觀。《港區國安法》在生效前,條文細節基本上從未曝光,到了現在生效,香港人大概也沒有想過,睡醒一覺,政府發言人便已經自行「釋法」,指出前日有參與示威的市民,展示或藏有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的物品,於是強調「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這種解釋,意味高叫或擁有這口號東西的人,已經有機會犯法。
翻查資料,按照一貫做法,案件調查工作由執法機關負責,執法機關完成調查後,認為有需要才交予律政司按證據、法律等獨立作出檢控決定。律政司須按每宗案件的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刑事檢控決定。除非有充分可獲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否則律政司不會提出檢控。若有充分證據進行檢控,律政司會繼而考慮檢控決定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包括罪行性質、嚴重程度、疑犯態度或心理狀況等。
事實上,港人對法律的理解,是需要經過解釋,花時間讓市民明白及了解。如今,《港區國安法》在生效期間,繼續由政府不斷「釋法」,兼且全無過渡期,令市民隨時即時墮入法網,政府是否要用市民做「白老鼠」,以測試法例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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