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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問題,不談了,完! 老師投訴 自求多福
發佈日期 : 2021-08-02


在香港植根植48載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簡稱:教協),擁10萬名會員,是全港單一最大工會。中共官媒發文斥為「毒瘤」促剷除後,教育局罕見地快速手起刀落,立即「斷交」。有關教協的前途,套用著名藝人近日的熱爆霸氣金句:「不談了,完!」我們倒是關注老師權益日後誰來保護,昔日的「興德學校校長欺壓濫權」、「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老師林麗棠自殺事件」等等被揭發,正是不少知情老師在教協這工會的「保護傘」下,敢於仗義執言而終止亂局。如今,教協地位「被改寫」,老師投訴後是否獲正視、會否遭校方秋後算帳等,拭目以待。教育局必須肩負更積極介入、主動查核的重任,及時阻止校長或校董會隻手遮天的情況。


教協之創立,與維護教師權益有密切關係。港英政府於1972年降低文憑教師入職薪點,企圖將教師薪級脫離公務員總薪級表,引起教師請願和罷課,港英政府最終讓步。當時,教協正處於申請註冊等待批准的階段,1973年才正式創會,首任會長是司徒華。其後,1977年至78年發生的「金禧事件」,司徒華陪同寶血會金禧中學3名教師,向時任廉政專員姬達要求調查該校的財政問題,事後,校方欺壓教師,接二連三發出警告信,最終引爆成學生運動,港英政府一度決定解散金禧中學,教協於是聯同其他團體在維園舉辦「金禧事件民眾大會」。時任港督麥理浩委任調查委員會,並接納其建議,另外成立五育中學,由原金禧中學的教師任教,事件方告平息。經此一役,亦奠定教協在教育界的地位。


自教協創會以來,就設有權益及投訴部,遠至70年代的李鄧閣堅案,女教師李鄧閣堅因懷孕請病假給學校解僱,當時的教育署未有阻止,該女教師在教協支持下控告學校,終獲得賠償至學年結束的全部薪酬。


今天,教育局與教協「斷交」,不接受其轉介的投訴,不接受其身份任代表等。按教協的會務簡介所述,每年平均處理逾3,000宗個案,有些是在教協居中協調下,當事人、校方及教局官員透過會議解決事件;有些則是訴諸法律程序等。


近年,經教協處理較轟動的個案,有屯門興德學校事件,最初是有十多名老師向教協投訴學校管理混亂,校長陳章萍欺壓老師,甚至揭發有「影子學生」問題。教協於是去信教育局,要求局方介入調查。初期,教協曾要求教育局分區協助,安排與校長及校董會會面試圖解決問題,但臨場校方拒絕讓教育局代表參與會議,令人驚訝是局方代表竟然屈從離開。其後,校方無理地向有份投訴的老師發出大量口頭及書面警告,甚至解僱曾投訴的老師,但教局僅以勸喻方式,尋求校方合作。最後是在輿論壓力下,校董會通過罷免校長陳章萍,並撤回解僱兩名老師的決定。這宗事件正是印證校長可以隻手遮天、獲校監校董盲撐。


另一宗事例是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老師林麗棠在校內墮樓輕生事件,教協以工會角色要求召開死因庭,最後透過庭訊,林老師生前受欺凌的慘況曝光。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在判詞中,批評時任校長羅婉儀對林麗棠「咬着不放」,事發前一天再召見林老師,將其精神推向崩潰。這次聆訊,揭示了「職場欺凌」的問題,還死者一個公道。


教育局推動的校本管理制度,雖靈活管理,卻無法有效處理教師對學校管理層的投訴,局方變相是把責任推卸給校方及辦學團體,造就一些校長可以隻手遮天濫權,法團及校董會為維護學校名聲而包庇或息事寧人。


在教育界宣稱「維護教師權益」的,「工會」除了教協外,尚有工聯會轄下的「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至於「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則僅是按社團條例註冊的組織。為何兩個組織長期在維護教師權益的成績未見突出,似「扶不起的阿斗」,無法令教師信服及加入呢?這是主事者必須思考的事。


教協的地位能否由上述兩會取代?又或有新組織取代?拭目以待。無論如何,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建立信任非一兩天之事。在處理教師投訴校政及學校職場問題上,教育局有責任肩負更積極、主動介入的角色,而非左閃右避。壓力團體的存在,正是讓政府提高效能,令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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