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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效忠聲明前去信提問遭勒令退休 前助理稅務主任入稟申覆核
發佈日期 : 2021-12-01

政府早前安排公務員集體宣誓效忠基本法和特區。(資

【本報法庭組報道】政府早前要求全體公務員簽署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政府的聲明,一名助理稅務主任2月底去信稅務局詢問簽署聲明的必要性及如何界定違反聲明。雖然他之後亦簽署了聲明,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之後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為公眾利益下令他退休。他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決定不合理及程序不恰當,要求推翻局方勒令退休的決定。

申請人為前助理稅務主任王秋明,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他在入稟狀稱,1996年起入職稅務局擔任助理稅務主任逾25年。今年1月15日,公務員事務局發出通告,公布為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稅務局同月28日要求所有職員呈交已簽署聲明,他翌月15日向稅務局提問效忠聲明的必要性及違反聲明的定義。

稱當局涉程序不公

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於同年8月6日回信給他,將轉介其個案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以決定是否須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為公眾利益著令申請人退休,並要求他於8月13日之前須作進一步表述。

申請人於8月12日去信作進一步表述,同時間附上已簽署的聲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於8月底,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指示申請人退休。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也支持局方的決定。稅務局同時發信通知申請人,於8月底至10月24日期間作退休前休假,並於翌日退休。他認為局方不接納其簽妥聲明的決定不合理,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沒有就著令王退休提供任何原因,涉程序不公,故要求推翻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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