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顶层架构新建议1‧根据《基本法》第48(5)条,开设3个政治委任官员新职位,职级为副司长,即政务司副司长、财政司副司长及律政司副司长;2‧加强现时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及律政司司长办公室,每个办公室各增添一名首长级人员,并开设一个政治助理职位以辅助律政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