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网上流传一名中学篮球队男教练与女学生发展不伦关係,并发放不雅照片,学校已解僱涉事教练。涉事的学校是薄扶林余振强纪念第二中学,教育局表示非常关注,已即时联络学校,要求严肃跟进及提交报告,学校已启动危机处理小组,即时解僱涉事教练,以及为有需要的学生及家长提供辅导和支援。
局方要求学校严肃跟进事件和提交报告,并会继续与学校保持联络,跟进及提供适切协助。
另外,涉事男子所属的体育会昨天于社交平台发出声明,指已立即暂停该男子的职务,并表示其个人行为与该会无关;并澄清没有安排任何职务于有关学校。
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390章)第21条,任何人如在香港发布淫亵物品,不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淫亵物品,均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三年。如相关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群组的伺服器设于香港,亦受规管。另外,根据《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第579章)第3条,任何人发布儿童色情物品均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200万元及监禁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