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昨天被警方拘捕的巴基斯坦裔律師Chaudhry Muhammad Kamran(42歲,又名「周祖樑」),他去年同步向香港律師會求助。在香港,律師或大律師干犯刑事罪行,一旦被判罪成,兩個律師會會分別按《法律執業者條例》規定,展開跟進行動,研究是否需要將有關個案,交由「律師紀律審裁組」或「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展開研訊,再由他們決定是否對有關律師或大律師,採取一項或多項處分,其中處分包括譴責、罰款、暫時吊銷牌照,以至永久吊銷其執業資格。
香港律師會當日接獲涉案律師求助後,回覆傳媒查詢則表示,得悉有會員以代表律師的身分到訪警署期間,報稱被襲擊,律師會形容這項指控非常嚴重。律師會指,受害人已按正式程序投訴事件,律師會已敦促有關當局儘快作全面調查。昨天,警方公布投訴的調查結果,並獲律政司指示可以作出拘捕。警方昨天重申,投訴警察課會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方式調查每宗投訴個案,但任何人若向警務人員作出虛假投訴,會面對非常嚴重的後果,包括被刑事檢控。
#最高可判罰款1000元及判囚6個月
據周祖樑任職的律師樓簡介,周擁有香港大學企業與金融法學碩士學位,攻讀公司法和金融法。他曾在IBA年會上在維也納和華盛頓代表香港律師會。他是香港律師會的「一帶一路」委員會及社區關係委員會成員。他亦是香港巴基斯坦總商會和巴基斯坦香港貿易投資論壇的名譽法律顧問。據介紹,他專長於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公司法、巴基斯坦地產項目、合營公司與項目發展、買賣交易投資於巴基斯坦、採礦項目、巴基斯坦港口碼頭規劃項目,以及申請禁制令。
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4條,任何人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或導致他人虛報有人犯罪;或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的陳述或指控,以誤導警務人員,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