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保釋期內再犯非禮案 官下令還柙4周候訊
【本報法庭組報道】一名20歲男大專生,本年3月在街頭藉詞做問卷調查而向陌生少女搭訕,其後非禮。他被捕後,在裁判法院提堂,遭收押後訊。他其後到高院申請保釋獲准。他涉在保釋期間,日前再以相近手法,重於故技非禮兩名年僅14至16歲女學生。他日前被捕,警方昨押他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下令案件押後四星期,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還柙懲教署看管。
黃梓康(20歲),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年級學生,主修中國文學,在葵涌區居住。黃涉及的首宗非禮案在3月18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他被控於2021年3月14日在葵涌中葵涌公園內的休憩處猥褻侵犯女子X。案情指被告與X做街頭問卷調查時結識X,其後被告以提供占卜服務為由,約X到中葵涌公園,並帶備5支雙蒸酒。X喝了其中2支酒後,便不省人事,至回復清醒,驚覺自己衣衫不整,始發現被人非禮。X當晚報警處理,翌日聯同警方進行伏埋,邀約被告見面,待警方把他當場拘捕。他原本還柙看管,但於4月1日在高等法院提出覆核,他如願獲法官批准保釋外出候審。
#2個月內2度非禮女生
在保釋期間,黃梓康涉再度犯案。據悉,他於5月16日下午在西九龍中心商場內,藉着做問卷調查,將兩名年齡介乎14至16歲的女學童帶到鄰近的麗安邨停車場暗角一處大肆非禮,以及向2名受害人交換電話號碼後才離去。2名受害人在案發前與男子並不相識。警方於5月23日拘捕他,昨押他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至於黃涉及的中葵涌公園非禮案,押後至7月9日再訊。
表:黃梓康在保釋期間兩度涉嫌非禮
日期(2021年)●事件 3月11日●黃梓康在葵涌街頭藉詞進行問卷調查,結識一名18歲女子,雙方交換電話號碼 3月14日●黃梓康涉嫌以占卜轉運為藉口,在中葵涌公園休憩處猥褻侵犯女子X 3月16日●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在葵芳地鐵站附近拘捕黃梓康 3月18日●黃梓康被控非禮罪,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下令還柙至5月13日再提堂 4月1日●黃梓康在高等法院提出覆核,成功獲法官批准保釋外出候審 5月16日下午●警方接獲報案,2名14至16歲女生遭一名陌生男子帶往深水埗荔枝角道麗安邨停車場暗角一處非禮 5月23日●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拘捕黃梓康,今次是第2次涉同類罪名 5月25日●黃梓康被控非禮罪,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官下令還柙4周候訊 7月9日●在中葵涌公園休憩處猥褻侵犯女子X被控非禮案件,再度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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