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揮公共關係部,以制定有關媒體關係、推動社羣參與和使用社交媒體平台與公眾溝通的警隊策略;
2‧確保轄下各人員維持高標準的工作表現及紀律;
3‧就公眾輿論、媒體和社區關係的事宜,向警務處處長和高級管理層提出建議;
4‧監察警隊在互聯網及社交媒體平台上的活動,並透過直接及即時的回應,維持警隊的形象及聲譽;
5‧與警隊內外的持份者保持有效的聯絡,以提升公眾對警隊的信任和信心;
6‧面臨公關危機時,動員和帶領公關危機溝通小組,共同制定危機溝通策略; 7‧在公眾活動、重大事故和反恐行動期間,監督公共關係指揮中心、傳媒聯絡隊和社交媒體直播隊的部署;
8‧監督警隊刊物的製作、少年警訊計劃和耆樂警訊計劃的工作;
9‧執行警隊管理層授權的人事管理及紀律職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