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政府建議將粉嶺高爾夫球場原訂計劃興建公營房屋的9.54公頃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被質疑政府是「褪軚」。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未放棄在粉嶺高球場興建公營房屋計劃,只是要尊重法定程序檢視布局,但承認不能做到原先1.2萬個單位目標。
政府原定計劃在9月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土地,用當中逾9公頃興建1.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不過,規劃署本周一(5日)向城規會提交文件,建議將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擬建公營房屋的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政府被質疑是否放棄建屋計劃。
現有做法為尊重法定程序
發展局長甯漢豪昨日強調,政府未曾放棄在粉嶺高球場北面的建屋計劃,解釋做法只是尊重法定環評程序。她指,環評審批要求當局檢視有關土地發展佈局和密度,政府不能漠視有關要求,就盲目要城規會批准有關土地用作高密度房屋用途地帶,強調是實事求是,亦不會揣測城規會最終的建議。
被問到會否承諾有關用地上、1.2萬個公營房屋建屋量不變時,甯漢豪指,當局既然要檢討發展密度和佈局,客觀條件未必做到起初提出的建屋量,如果作出空口承諾,等於不理會環評要求。她指社會期望政府在其他項目體現環評要求,希望社會用一把尺,而非因為高球場發展牽涉爭議,就認為政府要漠視程序。
丙崗村建屋建議不視作替代方案
對於鄉議局提出在上水丙崗村可建大約1.2萬個單位的計劃,甯漢豪表示,由於關用地屬私人土地,業權分散外亦無車路,很多評估未做,要問政府取態是言之尚早,她指任何建屋造地建議,政府會多管齊下增加土地供應,會聆聽意見和研究,但不會視建議為高球場的替代計劃。
甯漢豪重申,粉嶺高球場有關用地將於今年9月1日如期交還政府並由康文署管理,而檢視佈局需時12個月,收回的用地會考慮開放給公眾使用,例如期間有大型賽事,有需要使用有關土地舉辦嘉年華和泊車等,可以向政府提出,並與康文署磋商安排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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