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香港电台《铿锵集》时任编导蔡玉玲涉及的查册车牌案,昨日在终审法院上诉得直。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表示,欢迎有关裁决,形容终审法院的裁决为应有之义。工会提到,终院在判词中肯定言论及新闻自由受宪法保护,并认同相关报道是真诚的新闻调查,还蔡玉玲和《铿锵集》时任团队迟来的公道。
新闻行政人员协会欢迎终审法院就蔡玉玲车牌查册案的终审裁决。协会认为,新闻工作者对涉及公众利益的社会事件进行侦查报道,是职责所在,本港的言论、出版及新闻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促请当局理顺目前新闻界使用的相关查册,包括车牌查册等的查证方式,定出更清晰的指引,以便利新闻界的採访工作。
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冀当局定出更清晰指引
香港记者协会发声明称,本案由蔡玉玲被捕一刻已是错误的决定,「新闻工作者为追查真相而被捕、被提告,甚至被定罪,实属无稽」,记者寻找真相却被控虚假陈述罪成,只会对传媒工作者作侦查报道构成重大阻碍,削弱传媒发挥求真和监察的作用。
记协对蔡玉玲锲而不捨上诉,捍卫新界业界本应拥有的查册空间的勇气表示由衷敬佩,「本案唯一值得庆贺的,是让一名本来无罪的新闻工作者终获得无罪的宣判」。记协又促请政府当局尊重新闻工作者的工作,以确保公众知情权及新闻自由获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