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2023年消費券計劃詳情,訊息普遍而言符合大眾預期,較特別的是第一期3,000元消費券,政府會通過去年計劃的登記資料發放,目的是盡快發放消費券。消費券從來是「早用早享受」,今次在第一期消費券不讓市民「轉會」,即禁止更換儲值支付工具,免卻了行政方面的費時失事,讓消費券盡快到市民手中,盡早鞏固本港經濟的復甦勢頭,是正確做法。
政府表示,每名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會分兩期獲發總額5,000元消費券。為盡快發放消費券,政府會通過去年計劃的登記資料發放首期3,000元消費券。市民必須以去年相同的儲值支付工具領取首期消費券。政府同時指出,第二期派發的消費券,將容許轉換支付工具,有關詳情會在下一階段公布。政府也會在下一階段公布新符合資格人士的登記詳情。
當中在去年使用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和WeChat Pay HK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將會於4月16日經同一帳戶收到一張3,000元消費券,有效期至今年10月31日。餘下的2,000元第二期消費券將在7月16日發放。
至於去年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合資格市民,亦會於4月16日獲發3,000元消費券。市民需使用其去年收取消費券的同一張八達通卡,到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拍卡領取消費券。餘下的2,000元第二期消費券則視乎有關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何時達至3,000元,由7月16日起發放。
政府同時表示,申領了樂悠咭的市民,如其已登記去年消費券計劃的八達通卡仍然有效,可繼續使用該八達通卡收取消費券。如果他們已退回該八達通卡,並希望以樂悠咭收取2023年消費券計劃下的消費券,可致電八達通熱線2969 5588辦理更改手續。
陳茂波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發放消費券的目的有兩個,第一,是支持消費、鞏固經濟復甦;第二,是推動電子支付更廣泛應用。他表示:「我在2023至24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再次推出消費券計劃,目的是在社會剛全面復常、經濟稍穩之際,透過支持消費,加固經濟復甦動力,並為市民和中小企業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同時推動電子支付更廣泛應用。」
我們認為,消費券愈早到手愈好,一來市民毋須苦苦等待,二來也可以讓有需要的市民盡早解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市民今次必須以去年相同的儲值支付工具領取首期消費券,避免整件事費時失事,既對市民本身有利,同時對鞏固經濟復甦有幫助,一舉兩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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