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8岁和5岁的小兄妹遭亲父及继母长达数年虐待,女童最终更在家中昏迷后送院抢救不治。时隔3年后,亲父和继母因谋杀罪而被判囚终身,而袖手旁观的继外婆亦判囚5年。这个结局是预期之中,但刑期根本不足扑灭市民的怒火。在审讯过程中,亦曝露了成年人错过很多时机救回受虐小童,有些是疏忽大意,有些则似是故意而为。最令人愤怒,是案中受虐男童的小学姓卓的班主任,他虽然发现男童上学及健康情况有异,却不单没有关心他的状况,更建议继母施加严厉惩戒。该教师完全没有顾及学童福祉,有违教师专业守则。我们认为,教育局应主动介入调查该名卓姓教师,如证明指控属实,必须将其「钉牌」,永禁入校园;同时,律政司须审视警方提供的证据,以了解该男教师有否触犯刑事罪。
负责调查两名女督察透露,因本案涉及两名年纪很轻的小朋友,调查时又见到两被告常在短讯讨论如何虐待小兄妹,同僚也有非常愤怒和难过的时刻,但仍要控制情绪,终完成搜证工作,现能为两小孩伸张正义,觉得这调查是值得的。
我们认为,小朋友应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下成长,虐儿个案一宗都嫌多,本案未到终局,因有部分与案中受虐男女童关係密切的部分成年人,却不单未有阻止情况恶化,更助长施虐亲父及继母的气焰。
受虐男童案发时读小三,控方昨传召其班主任作供。卓姓班主任表示,男童学业成绩中下,不过性格文静、甚少发言,所以被点名担任班长。卓在辩方盘问下称,男童曾向老师说谎,加上没有准时交功课,不久就被解除班长职务。
卓老师表示,从2017年11 初开始,留意到男童的面部红肿、眼部瘀伤以及身上有被打的伤痕,而且男童走路一拐一拐,获准使用校内电梯。及至11 月23日,卓发现男童鼻樑位置有伤痕,遂安排男童见社工。针对鼻樑受伤,卓表示继母(次被告)解释男童教幼妹做功课时,被幼妹不慎触碰眼镜,因此弄伤鼻樑。翌日男童面部再添伤痕,嘴唇附近有黑点,但继母声称察觉不到。
控方指出,继母于短讯中向亲父表示,卓曾警告男童「唔好谂住饿晕咗可以引人注意,只会送佢(男童)入院打针、抽血」,卓否认有过上述对话。被问到有否向继母提及男童说谎,或建议继母严加管教,卓一概表示忘记了。卓表示男童与继母的说法有一些出入,所以凭直觉认为男童不诚实、向老师提供的资料「不尽不实」。控方追问卓为何有直觉,卓解释「起初我问佢(男童)问题,再同佢继母求证,有时佢同佢继母的说法有啲唔同」。卓续称,男童一直饿肚子上学,他从男童父亲(首被告)口中得悉,男童拒绝在家吃早餐,反而决定由老师提供额外食物。另根据上课纪录,男童在案发学期的缺席日数高达四分之一。
由此可见,卓老师已察觉男童的种种不妥,他不但没有关心其情况,反而指骂男童讲大话,又向继母「打小报告」,要求严惩,与扮演是「共犯」角色无异。执教鞭不是为了讨好校长,没有丁点爱心,就不应当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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