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及執法部門連番採取行動,打擊在證券行業出現的欺詐罪行,雖令大眾在證券投資領域上的權益保障有所提升;但因不法之徒於此領域的欺詐罪行蒙受投資金錢損失的苦主仍多,更甚者是證券戶口疑被他人擅自挪用,事主毫不知情,被透過大量孖展財務融資而造成戶口賬目上的虧損。去年11月,多間媒體報導,被懷疑是「唱高散貨」集團主腦的譚紹祺,證監會指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間,譚涉嫌與多名人士串謀利用多個代名人帳戶對兩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進行挾倉推高股價,其後誘使投資者買入,然後大舉拋售股份獲利。
早前,有事主表示,於2017年經友人介紹認識譚某,後者自稱在興證國際(06058)工作,及後事主在該券商開設證券孖展戶口,但沒有容許授權(委任第三者替其向經紀落盤交易)。事主指一直沒有用此戶口交易,未有收到券商的電郵或郵寄交易或月結紀錄視為合理。然而,直到2020至2021年期間,事主收到券商短訊,追討多達1,500萬港元孖展財務融資欠款。
若事主戶口於線上被人挪用屬實,監管機構值得考量現行在香港的證券交易系統,是否存在漏洞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以及是否有可改進之處,為投資者的權益提供更大保障。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倘於金融科技上存在保安漏洞,監管機構絕對是倒塞漏洞的推手,也要金融機構及投資者攜手努力配合,方可望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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