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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涉偷拍女病人 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撤控
發佈日期 : 2019-04-27



【本報法庭組報道】再有涉及偷拍的案件,控方撤銷被告不誠實取用電腦的控罪。一名26歲公立醫院男醫生涉嫌在醫院內用自己手機偷拍女病人胸部,原本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昨在屯門法院提訊。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後,決定撤銷有關控罪,但仍會檢控一項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的交替控罪,違反《醫院管理局附例》,並透露考慮以自簽守行為處理事件。案件押後至6月6日再訊。


續檢控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罪



報稱醫生的被告楊崢(26歲),現被控一項於去年2月8日在屯門醫院康復大樓病房,未經醫院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把其容貌勾劃出來。據悉,被告案發日在屯門醫院接受培訓課程時,未得病人同意,用手機拍攝一名女病人的容貌、身體及胸部等部分,被同行的另一名醫生投訴而揭發。資料顯示,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罪,屬《醫院管理局附例》7(1)(f)條,犯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控方在庭上表示,因應終審法院本月4日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頒下判辭,裁定用自己手機拍照,不屬此罪。控方諮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撤銷不誠實電腦罪,仍會繼續檢控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罪,並透露會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辯方已在考慮中。辯方稱,因日前才收到控方文件,需時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及請教英國的專業技術顧問。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案件押後再訊,屆時辯方要向法庭報告被告是否認罪或用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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