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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法官誤導陪審團 謀殺港龍空姐被告上訴
發佈日期 : 2020-03-27


【本報法庭組報道】港龍空姐陳曼儀2013年被發現穿着空姐制服,伏屍於荃灣荃威花園家中衣櫃內4天後才被發現。陳的前男友莫俊賢潛逃內地年後落網,被公安移交香港警方。莫於2018年被高院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立,法官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莫不服判決,昨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指控方審訊時向陪審團披露他曾「不當對待」死者,令陪審團對他先入為主有不良印象,構成不公平審訊。上訴庭押後裁決。

30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女子陳曼儀。莫在開審前,已承認了一項盜竊罪及一項企圖盜竊罪,於同日偷取陳的手機,並企圖盜取她的銀行存款,惟密碼不對,未能得手。

辯方陳詞稱,控方在原審時向陪審團提及死者曾在案發前3個月,即2013年9月遭到莫的「不當對待」。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再提及此事,無疑中令陪審團傾向相信死者因遭不當對待而與被告分手,而被告出於妒忌而重施故技,並將她殺死,使被告得不到公平審訊。裁判法院已就「不當對待」案件判處被告守行為,被告沒有留下刑事紀錄,故審訊過程根本沒有提及此事的必要。

控方反駁稱,涉及的「不當對待」是指莫在酒店房間內扼着陳曼儀的頸和用手掩她嘴巴等,該事最終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原審是要交代背景,以「不當對待」一字概括屬合理。

案情透露,陳曼儀與莫俊賢於2012年11月成為情侶,翌年9月被告虐打她,令感情破裂,不久便分手。案發當日下午,被告跟隨其他住戶進入荃威花園,埋伏在陳曼儀寓所門外約40分鐘。陳曼儀穿上空姐制服預備出門,被告趁她開門便衝入單位,然後在單位內扼死她。被告殺人後,約了一名好友飲酒,透露殺了人並藏屍,之後拿取母親10多萬元便潛逃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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