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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管理Telegram群組「開掛之達人」 法官斥衍生暴力鼓吹仇恨 保險經紀認煽惑暴動等罪被判囚4年10個月
發佈日期 : 2021-12-07

網罪科總督察戴子斌指本案是第二宗針對社交媒體管理
被告在貼文提議他人在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並製造爆
法官郭啟安痛斥被告煽惑行為是火上加油、衍生暴力、
網罪科總督察戴子斌指本案是第二宗針對社交媒體管理
被告在貼文提議他人在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並製造爆

【本報法庭組報道】男保險經紀疑在前年「反修例風波」中,在其管理的通訊平台Telegram頻道「開掛之達人」,發布近2,000則貼文,當中涉及提議他人在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並製造爆炸品。他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煽惑暴動、煽惑縱火等共10罪,求情稱對正義過度追求,案發時陷入迷失和瘋狂。法官郭啟安痛斥被告煽惑行為是火上加油、衍生暴力、鼓吹仇恨及加深社會撕裂,被告必須承擔法律後果,重判入獄四年10個月。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歡迎法院判處具阻嚇性刑罰,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若有人著互聯網進行違法的行為,警方一定會嚴正執法以維持香港公共安全。戴提醒市民,高等法院於2019及2020年頒佈的三個臨時禁制令,包括禁止對警務人員、司法人員及其家屬的起底及纏擾行為,及在網絡上煽動使用暴力,現在仍然生效,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表示,在煽惑暴動罪方面,當時正值中大事件,形勢嚴峻,被告發帖文提議他人到中大參與暴動、煽惑他人使用校內的化學資源製造爆炸品,屬火上加油,若有人受到煽惑將後果堪虞。

警方歡迎判具阻嚇性刑罰

至於煽惑縱火罪,被告多則帖文倡議自行製造「希臘火」等,提供大量連結,煽惑他人對抗警員時使用,比一般煽惑縱火案更嚴重。法官認為,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涉及一則帖文,提議利用鐵通及鏹水等物品傷害不同政見人士及警員,認為會衍生暴力、鼓吹仇恨、加劇社會撕裂,對警員及一般市民構成潛在威脅,聳人聽聞,可見一斑。

多項帖文發布的時間相近、性質內容相似,部份控罪的刑期可同期執行,但部份煽惑罪的性質有別,就算背景相近都應分期執行。對於通訊群組受眾有近兩萬人,他不認同受影響的人不多,既然被告選擇追求心目中的正義,不惜以身試法,就要承擔後果。法官又寄語被告汲取教訓,出獄後重投社會,不要辜負家人期望及不離不棄的支持。

被告蕭張龍(33歲,保險經紀),承認於2019年11月3、11至16、18至19日,在香港非法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阻礙港鐵地方及香港道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於或約於11月12日在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非法及惡意導致他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案情透露,被告是Telegram頻道「開掛之達人」的管理員,他在貼文提議他人在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並利用大學化學資源製造爆炸品及向警方使用,以及提議他人參與2019年11月15日的「三罷」行動,並對港鐵造成阻礙。

被告同時在頻道上發放了製造具有耐燃性的合成燃燒物品(希臘火)的方法並附上相關的「火魔法」教學頻道、教別人打開港鐵緊急車門,及投擲雜物入露天車軌,以及教授別人放紙皮箱於馬路上。被告亦提議他人利用鐵通及鏹水等物品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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