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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歷時15年完成 住戶可優先購居屋或綠置居 彩虹邨11幢樓宇分三階段重建 先拆空置校舍碧海樓等3幢
發佈日期 : 2024-10-31


【本報記者報道】老牌屋邨彩虹邨的重建清拆及遷置建議方案昨(30)終於出爐。房委會建議分三期進行,最快2028年開始清拆,預料需時15年完成。重建後可提供約9,200個單位,較現時多2成4。第一期清拆涉及碧海樓、金碧樓、丹鳳樓及2所空置校舍,彩虹邨居民亦可遷往合適的翻新公屋單位,如有意購買居屋或綠置居單位,亦可享有優先資格。

根據房委會向黃大仙區議會提交的文件,首批三幢樓宇,包括碧海樓、金碧樓和丹鳳樓2028/29年度開始拆卸,居民入住的黃大仙美東邨,將會提供2,450個單位用作首期遷置,可容納三分一受影響住戶。為善用空置校舍用地,當局建議一併清拆座毗鄰的住宅樓宇,即碧海及金碧樓,與空置校用地整合,而造足夠面積的建築地盤,以興建足以容納受第二期清拆影響住戶的新住宅樓宇。

首期可提供約3200個單位

第一期的建築工程將於清拆完成後立即展開,房委會估算第一期建築工程完成後可提供約3,200個新公營房屋單位和相關配套設施,作為第二期的遷置資源,預計約於2035年至36年落成入伙。

第二期的彩虹邨住戶將會遷至新彩虹邨第一期,建議於二期清拆同樣位處龍翔道旁的四座住宅樓宇,以騰出土地擴闊一段龍翔道,以及重新配置現有於紅萼樓和金漢樓附近的巴士停泊灣。此外,為確保現時邨內營運中的關鍵社福服務不會受重建影響而中斷,正與社會福利署共同研究,將現有服務機構和居民團體原邨重置的可行性。因此,就地下設有社福設施的金漢樓,會在重置同類設施完成後才開始清拆工程。

房委會估算第二期建築工程完成後可提供約4,100個新公營房屋單位和相關配套設施,作為第三期的遷置資源,預計大約於2042年至43年落成入伙。

社福設施會在重置後始清拆

第三期的彩虹邨住戶將會遷至新彩虹邨第二期。部分綠晶樓及紫薇樓附近的土地將會騰出,以連接太子道東及龍翔道,以及為新彩虹邨第三期提供車輛出入口。就地下設有社福設施的金華和紫薇樓,會在重置同類設施完成後才可開始其清拆工程。房委會估算第三期建築工程完成後可提供約1,900個新公營房屋單位和相關配套設施,預計大約於2048年至49年落成入伙。

房委會表示,會為受影響住戶提供足夠的遷置資源。除上述遷置安排外,在資源許可情況下,會讓受影響住戶遷往其選擇的任何地區的合適翻新公屋單位。受影響住戶會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以協助他們支付部分搬遷開支。搬遷津貼料沿用既有標準,一人住戶搬遷津貼約為10,300元。

至於受清拆影響的合資格單身人士和二人家庭,亦可選擇領取單身人士津貼或二人家庭津貼,以代替入住公屋。此外,受清拆影響的住戶如有意購買居屋或綠置居單位,以代替入住公屋,可在正式公布清拆安排後、及目標清空日期前推出的資助出售房屋銷售計劃中,享有優先選樓資格。

彩虹邨於1962年開始入伙,共有11座樓宇、7,400個單位,約1.75萬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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