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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權益協會指醫院制度出問題
發佈日期 : 2018-11-22

彭鴻昌認為醫院需要改善部門之間的通報制度、改善醫
林志釉稱認為醫院需為有關疏忽事件付上責任。(資料
彭鴻昌認為醫院需要改善部門之間的通報制度、改善醫
林志釉稱認為醫院需為有關疏忽事件付上責任。(資料

【本報港聞部報道】病人權益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其實今年9月廣華醫院亦曾發生同類事件,證明這並非個別事件,而是醫院制度的問題。他估計事件有機會是涉事醫院的醫護人手不足、醫生工作態度存有問題,再加上醫院欠缺完善的通報制度,引致疏忽事件發生。


疑涉人手不足及工作態度


彭鴻昌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當負責檢查X光片的醫生未有發現病人身體有問題,令病人未有及時接受適當的治療,延誤了病人的治療時間。他又稱今次事件亦涉及醫生的工作態度問題,懷疑醫生有否小心謹慎地工作。


他稱:「若第一位醫生為病人進行X光檢查時,未有判斷病人身體存有問題,再加上病人又沒有察覺自己身體出現毛病,之後另一位為病人檢查的醫生,就未必會翻看病人過往的身體檢查報告,若然第一位醫生存有疏忽,病人就不能得知身體早已出現問題。」


彭鴻昌又估計事件有機會是涉事醫院的醫護人手不足、醫生的工作態度有問題,再加上醫院的通報制度存有問題,引致疏忽事件發生。他認為醫院需要改善部門之間的通報制度、改善醫生的工作態度及增加醫護人手。


香港病人組織聯盟外務副主席林志釉認為醫院需為有關疏忽事件付上責任,醫管局亦需要監察醫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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