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西医林伟光涉在升降机及诊所内拍打女助护的胸部及臀部,事后更向事主指拍臀有如「完成工作后give me five(击掌欢唿)」。林医生今年5月在东区法院被裁定三项非礼罪成立,原审裁判官斥责林为满足一己私慾一而再地践踏女性尊严,重判入狱四个月。林不服判决,昨上诉至高院,法官认为原审裁判官裁决稳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林医生要即时入狱,在狱中过圣诞节。
辩方指事主非诚实证人
被告是香港医疗美容医生协会前副主席林伟光医生(48岁),被控于去年7月9日在中环士丹利街一大厦的升降机内非礼女子X,及于同年8月3日在大厦诊所内两次非礼X。林今年5月被判监后,一直获保释等候上诉。
高院法官陈庆伟词指出,辩方认为女事主X非诚实证人,因X在声称被侵犯后仍神态轻松,以及没有即时作出投诉。陈官指出,必须考虑被告为X的上司,事主未必会作出即时反应,例如饮泣、惊慌或失控,她们或因不知所措而无反应。另有一些被侵者会为保工作强成镇定而哑忍。因此原审裁判官并没有出错。
官斥被告没有半点收敛
不过陈官同意,原审裁判官在首项非礼控罪,以入狱三个月为量刑起点是过高,应改为一个半月囚刑,但被告在相隔不足一个月后,在同一天两度侵犯女下属,指斥被告根本没半点收敛、有恃无恐、变本加厉,更对女下属公然侮辱,后两项非礼控罪,判处他入狱三个月实是合情合理,故总刑期没有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