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國歌條例草案》的具體草擬工作已大致完成,將於明年初盡快提交立法會首讀;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透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曾約見部分議員介紹草案內容,提到在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法官以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前,須要播放國歌。
草案的其他內容則與早前公布的概要一樣,將列明罰則,任何人公開或故意篡改國歌,或者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5萬元;而有關教育的條文會提及中小學應該教導學生唱國歌。
議會陣線毛孟靜認為,有關建議技術上可行,但在原有安排上增加「手續」,令人覺得政府發出「一國先行」的訊息,是一種施壓和威嚇,做法令人質疑行政立法關係是否真正和諧。
政務司長張建宗在廣州表示,政府在適當時候會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草案,政府經已有時間表,當準備就緒便會提交。他說《國歌法》本地立法並不存在政治施壓,《國歌法》並非新事物且討論已久,相信透過政府多解釋,社會將明白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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