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由六名中港男子組成的行劫集團,持電槍和刀準備到尖沙咀行劫一間鐘表店,警方一早接獲線報在旁暗中監視。當六人準備進入鐘表店一刻,警方露面阻止,一網打盡,搜出電槍及利刀等武器。他們早前於高院承認串謀行劫罪,法官昨指斥本案為串謀搶劫,若非警方及時行動,被告會使用武器威嚇職員及綑綁職員,判囚5年2月至8年。
四名報稱無業的內地被告郝貴臣(51歲)、谷祥軍(35歲)、胡蘭清(44歲)和劉猛(32歲),以及兩名是主謀的港人被告周少文(35歲,地盤工人)和陳昭穎(33歲,貨車司機),被控一項串謀搶劫罪。控罪指他們於2017年9月15日至18日,串謀搶劫尖沙咀金巴利道香檳大廈聯安古典鐘錶專門店內的一批手表。控方案情稱,該表行案發時藏有約2,000隻全新或二手名牌手表,總值約5,000萬元,店內的夾萬內也有約300萬港元現金。
●搜出電槍及利刀等武器
法官判刑稱,被告身上有利刀及電槍等危險武器,帶有索帶闖入商場,並糾黨行劫、計劃周詳及經多次踩線,當中四名內地被告更是非法入境,來港目的是打劫,判處各人監禁5年2個月。至於兩名港人被告則各判監8年。
案情稱,四名內地被告於前年9月15日凌晨在粉嶺一偏僻地方上岸,由兩名被告接走。之後的三天內,他們六次乘車到鐘表店所在的尖沙咀香檳大廈商場踩線。警方早已接獲線報,在現場多處設瞭望崗位進行監視。9月18日,第五和第六被告分別駕車到金巴利道和科學館道,兩車都掛上假車牌。四名被告在涉案表行徘徊時被捕,而兩名港人被告則在車上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