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對法改會建議訂立「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表示支持,不過,他們批評今次改例建議,並無涵蓋偷拍女性胸部,及其他類型的「影像性暴力」行為,包括未經同意下散布、販賣、印刷私密影像等。 協會又說,不少國家已就影像性暴力行為立法,並設立監禁等罰則,相反香港只用普通刑事法,例如恐嚇、勒索等控告,但刑事法入罪門檻高,令不少個案在報案後不了了之,促請政府及法改會,盡快研究針對影像性暴力行為的法例,堵塞漏洞。
未處理網上散布威脅勒索問題 性暴力危機中心「風雨蘭」自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收到共23宗影像性暴力求助個案。風雨蘭服務使用者Y小姐昨日透過錄影片段自白,表示曾被前男友偷拍並散布其私密影像。Y小姐早前報警求助,但受到終審法院對「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行的最新判決影響,案件被暫緩處理。Y小姐指出在缺乏對未經同意下散布私密影像的監管下,她將要持續地面對對其私密影像被隨時再次散布的恐懼。 青鳥行政總監嚴潔心昨日補充:「性工作者同意進行性交易,但不代表同意給拍下任何照片或影像,但好多顧客會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偷拍,然後散布在網上論壇,令他們的身份暴露,帶來極大的困擾。所以我們歡迎窺淫罪立法,但它依然未處理網上散布、威脅、勒索的問題,所以希望可以快點立法處理這些問題。」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倡議幹事簡敏棋稱:「英國及澳洲其實已經有法例規管散布的行為,我們促請香港可以仿效這些國家,開始研究立法。」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稱網絡散布私密影像的情況愈來愈嚴重,遭遇這些影像性暴力的受害人要面臨情緒困擾並不遜於偷拍。遺憾地,現時仍未有法例保障,令他們報案後感到更無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