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其中一個原因是處理「台灣殺人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政府內部會全面討論由立法會議員提出的私人修訂條例草案,稍後再交代政府的立場。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較早前分別提出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或《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賦予本港法院有域外法權,處理港人境外干犯謀殺等嚴重罪行。李家超表示,已就有立法會議員提出的私人修訂條例草案完成諮詢,政府內部會做全面討論,稍後再交代政府的立場。
至於李家超昨日出席立法會大會時為今次修例所引起的社會矛盾及紛爭道歉,承認作為修例團隊,工作上是做得不足:「我跟行政長官一樣,都是向大家,在這方面令到社會矛盾、紛爭及焦慮,作出道歉。」不過他強調,警隊只是克盡己任維持治安,呼籲社會不要將對政府的不滿發洩在警隊身上。
#「速龍小隊」制服按戰術所需設計
在今次衝突之中,俗稱為「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被部分人士質疑制服上無展示警員編號,令示威者難以提出投訴。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表示:「『速龍小隊』有沒有證件?有沒有編號?有沒有委任證?你叫我投訴,我沒有編號,局長,編號在哪?」李家超說,「速龍小隊」的工作服根據行動和戰術需要而設計:「工作服的設計是沒有位置用作展示警員的編號,警方明白公眾的關注,會在這方面作出檢視。」
至於議會陣線區諾軒質疑警方在衝突中使用過分武力,李家超強調:「位於前方的示威者不斷暴力地衝擊警方防線,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警方使用了適當及必要的武力。對於武器的使用,警方是有清晰的指引和足夠的訓練,在使用槍械的時候,是瞄向身體最大部分,以達致能有效制止其襲擊,當然在一個這樣混亂的情況,所有人的動作都在移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