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之一的中秋節—大坑舞火龍,獲國家文化和旅遊部列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優秀保護實踐案例」(「優秀保護實踐案例」),以肯定本港各界對其保護和宣傳工作的努力。
國家文化和旅遊部今年3月展開首次「優秀保護實踐案例」的遴選工作,向全國各地邀請提名合資格的非遺代表性案例,並根據各地方對所提名的非遺項目保護工作,包括如何遵守和實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尊重傳承人的主導性、就項目實際情況針對性地制定和實施保護措施等準則,評選表現出眾的保護實踐案例。
大坑舞火龍活動已有百多年歷史。昔日大坑是一條客家村,據說曾受瘟疫之苦,因此村民會在每年農曆8月中秋節前後,進行3日舞火龍活動,以祈求合境平安。「大坑坊眾福利會」成立後,確立了傳承人制度,讓舞火龍的知識和技術得以有系統地傳承。大坑舞火龍於2011年被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