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对于马鞍山新港城中心有保安员涉嫌阻差办公被捕,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质疑,警方是要制造白色恐怖,意图向香港其他商场的保安施压,透过拘捕使其他人害怕与恐惧。
杨岳桥强调,本港曾有案例指出,警方不能随意进入私人地方,包括商场进行拘捕行动,如果有人向警方澄清或查问清楚警方行动目的,不应构成阻差办公。他表示:「如果你要进入私人处所,你要非常清楚知道你要拘捕的是甚么人,不是让你入内进行调查,而如果你是胡乱进入当然是违法。好明显这宗案件或今次拘捕客观效果是警方想制造寒蝉效应,给压力予港九不同商场尝试尽忠职守的保安,希望透过这些拘捕令他们害怕及恐惧,警方这样做当然是错误。」
#向其他商场保安施压
他指出,1984年Chan Oi-lin案的案例及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均清楚地指出,如警方需要进入私人处所作出拘捕,必须要清楚指出所追捕者为何人或出示搜查令,如单以调查名义进入,是违反案例及香港法律精神。另外,2005年Tam Lap Fai终审法院案中,判辞指出多种情况不能算作阻差办公,包括相关人士保持缄默的权利、要求警方作出澄清、了解警方的指示或希望跟警方讲道理或说服警方可能作出错误判断等,并不构成阻差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