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中大示威者與警方為「爭奪二號橋」而爆發激烈衝突,學生揚言要守護這土地,掟汽油彈及信號彈等反抗;而警方則指有人在橋上擲物,嚴重危害橋下吐露港公路的車輛及市民安全,於是施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等驅趕。警方昨天在記者會總結行動時表示,行動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有人向橋下掟雜物,必須使用武力制止。事實上,當警方前晚撤退後,有人仍然向橋下擲物,結果造成昨天吐露港公路一度需要全封閉。
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昨天在記者會上表示,中大面積達134公頃,連日行動集中在300至400米路段的二號橋,二號橋橫跨吐露港及東鐵綫,公路每日有十萬架次車輛使用,最適合時速100公里,如有雜物投擲落去會引致嚴重交通意外,甚至傷亡,而吐露港是新界區往北、南主要通道,整個中大非只得一個入口分布大埔公路。
#沒有進中大校園
他續說,警方行動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有人向橋下掟雜物,警方於本周一(11日)發現有人在二號橋投雜物往高速公路,是非常危險,造成生命威脅。警方於是曾上橋驅趕,使用武力盡快制止及驅離示威者,並決定即時在二號橋布防。上午,雙方對峙,有示威者多次向防線攻擊、投石、投雜物及汽油彈,警方遂武力驅散。同日晚上,警方眼見情況冷靜,於是一度離開現場,但至周二(12日)清晨,食環署人員清理現場期間遭受攻擊,警方需到場處理,及時制止,才令吐露港公路全日暢順運作。
被問及為何中大校長段崇智走前與警方溝通時,在場警員開咪高峰說非討論時間,然後就施放催淚煙呢?汪稱,因為當時有人持電鋸及未燃汽油彈前進,同時有人在山坡向警方掟雜物,故向山坡射催淚彈。汪威遜表示,警方防線內非如報章及網上所指濫用武力,而是不斷給予警告,甚至最初只用了一粒彈,但面對「大量火掟埋嚟,唔知幾時有箭飛埋嚟」,其中展示三支箭,指有人以箭離遠射向同事,但射不中。汪說,對箭藝有經驗人士,50米至80米距離已可穿透任何裝備,稱警員面對生命安全威脅,非過分使用武力應得到及面對的風險。
#受示威者射箭襲擊
另一方面,就「二號橋」的業務誰屬問題,警方指二號橋是公眾通道,橋的前後是有中大業權,中大有責任讓任何人使用通道,警方進入是為救人及保障各人安全,相信中大對通道公眾使用權會同意。地政總署深夜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中大受地契管轄,而「二號橋」位於吐露港公路及東鐡線之上的部分,屬於政府土地。根據地契,中文大學作為地段承批人,獲授二號橋的非專用通行權,並須負責「二號橋」的維修保養。地政總署指出,地契是政府作為土地業主與承租人之間訂立的民事契約,以管轄個別用地的發展及使用。地契條款並不限制或影響任何政府部門或公職人員,根據相關法律而行使的法定權利或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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