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荃灣Dan6工廈2016年3月揭發石棺藏屍案,法官昨完成引導。四男三女陪審團下午近1時30分退庭商議陪審團,至晚上8時多仍未有裁決,法官著他們先休息,今天繼續商討。陪審團昨傍晚提出,首被告曾祥欣是否承認早於事發前,已知悉哥羅芳等物質會令到他人失去意識及有機會死亡。法官李瀚良表示,曾祥欣於2016年2月初已知悉哥羅芳會令人昏迷或可能引致他人死亡。
被告分別為曾祥欣(30歲、阿T),劉錫豪(24歲,阿豪),張善恒(27歲,阿K),均報稱無業,同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6年3月4日,在香港謀殺張萬里(28歲,阿J)。
法官李瀚良引導陪審團稱,三名被告承認非法阻止合法埋葬屍體,不等於承認謀殺而參與埋屍,可以構成部分環境證供,從而推論三人是否有意圖或計劃襲擊張萬里。至於法醫供稱,因屍身腐爛無法確定死因,曾祥欣及張善恒說過,張萬里在床上已經死亡,而劉錫豪就供稱張萬里在床上仍有呼吸。法官認為,死者的死亡地點存疑,屍身多處被利器割傷的傷痕,不能確定生前抑或死後造成,陪審團要分析各人供詞,推論死因及傷口何時造成。
陪審團亦應考慮張善恒稱,在警誡下承認有份參與殺人,是不自願招認,若陪審員認為他受到任何壓迫、暴力或利誘,就不需要理會警誡供詞及錄影片段。法官最後向陪審團解釋,謀殺的控罪元素,包括被告有意圖殺害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本案被告使用酒精及哥羅芳注入張萬里體內,陪審員要考慮此屬非法行為,被告當時是否有意對張萬里造成嚴重傷害,他們又是否知道這兩種物質會對他有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