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58歲市區的士司機(第68宗個案)早前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人發病後仍有開工,並曾到3個通往內地的口岸載客。衞生防護中心昨日指出,已成功追蹤司機曾載過的3名乘客。
本港跟隨中國疾控中心更新新型冠狀病毒「密切接觸者」的定義,界定為確診患者病發前兩日起有接觸的人。被問到會否擴大追蹤的士司機發病前兩日的乘客,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同意,又指中心至今成功追蹤3名乘客。
該名的士司機居於元朗新田石湖圍,駕駛市區的士,車牌為JW9897,他朝九晚五工作,在發病後仍有開工,曾於年初一及初二(1月25及26日)到落馬洲、深圳灣及港珠澳大橋載客,最後上班日期為本月16日。病人於本月8日開始發燒和咳嗽,本月10日及17日曾向同一名私家醫生求診,18日曾到北區醫院求醫,上周三(19日)昏厥被送入醫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