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說,按香港現有的逃犯條例,本港犯人不能被送到內地,若將來定立「港區國安法」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就可將疑犯移交到內地的話,有關方面則要考慮如何完善,與現有法例不能有牴觸。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早(17日)稱,倘中央認為必要,犯「港區國安法」者在內地受審是選項。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下午對此表示,在現有的《逃犯條例》下,不可將港人送往內地受審;條例現時無修改,仍然適用。
唐英年表示,如果「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要考慮如何與現有法律「適應和完善」。他強調香港依法辦事,有《基本法》保障,法例不可以與《基本法》有牴觸。被問到港區國安法會否在7月通過,唐英年稱不知道。他又說,任何機構在香港也需要守法。對於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提到,中央應保留在極其特殊情況下,對特別嚴重案件的管轄權。唐英年說,他不知道所指的是甚麼,他亦不在場,無法向鄧中華查詢,這方面要等待具體條文的公布。
由唐英年任會長的香港友好協進會昨日邀請特首林鄭月娥就「港區國安法」溝通,會後唐英年表示,林鄭月娥在會上主要聽取意見,有青年成員表達支持立法,以及提出商界關注在具體條文公布後,林鄭月娥會否再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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