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港版國安法」引起國際社會關注香港人的前途。有美國眾議員提出新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指定部分香港人定為「第二類優先難民」(Priority 2 refugee),為因其政治理念遭受迫害的前線抗爭者、參與民主運動人士,以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提供難民庇護。至於澳洲政府透露,自去年11月起,最少有62名港人向澳洲申請庇護。
美國傳媒報道,有關法案將指定部份香港居民為「第二類優先難民」,簡化難民資格申請程序,法案將保護參與反修例風波等的公民社會領袖及示威者,包括急救人員、記者、義務律師,以及被正式起訴、拘留或定罪的抗爭者。如果美方指定相關港人為「第二類優先難民」,意味這些人可在駐港美國領事館、其他國家美國領事館,甚至台灣的美國相關機構申請難民資格。
另外,澳洲內政事務部公開數據顯示,自去年11月起最少有62名港人申請臨時保護簽證,其中18人在11月申請、27人在3月申請,餘下的是在4月申請。國際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澳洲總監皮爾遜(Elaine Pearson)促請政府開放新途徑應對港人的移居訴求。澳洲當局審批庇護申請的時間較長,內政事務部2018年向國會提交的數據顯示,平均審批時間長達八個月,有時可能需要等候逾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