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等10人,前日突被警方拘捕,指他們分別涉在去年7月21日元朗西鐵站襲擊市民事件參與暴動,以及7月6日光復屯門示威涉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披露有20名涉案人士在逃,反對保釋,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准許全部保釋,但不准離境,案件分別押後至10月及11月處理。大批市民及黨友穿上黑衣到場聲援,林卓廷形容是「政治檢控」,許智峯則形容議員保護市民是天職,並不後悔,是自己的光榮。
就元朗7.21事件一案,共涉7名男被告,除林卓廷外,另外6人分別為:庾家豪(35歲,客戶服務員)、陳永晞(37歲,拒絕提供職業)、葉鑫昇(31歲,社工)、鄺浩林(26歲,廚師)、尹仲明(48歲,電器技工)和楊朗(26歲,無業)。他們同被控於去年7月21日,在西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辯方:林卓廷曾獲警感謝助破案
控方反對各被告保釋,其中林卓廷有多宗案件在身,包括前年及去年涉及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申請將案押後6星期,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並透露相信仍然有20名涉案人士在逃。辯方指控方的指控薄弱,被告牽涉的肢體衝撞非常輕微,與示威無關,並指在元朗7.21事件,林是報案人,是尋求警方協助,並不是黑衣人,手無寸鐵,警方之後曾出信多謝他協助破案,但一年後卻被控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保釋期間不得離境以及到警署定時報到。
另一宗案件是林卓廷與許智峯等4人涉及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一案,4名被告分別為:林卓廷(43歲,立法會議員)、許智峯(38歲,立法會議員)、曾焌熙(28歲,廚師)和女被告鍾凱研(39歲,社工)。林、許和曾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3人於去年7月6日在屯門杯渡路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任何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數碼內容,而該些內容顯示了一些可能於同日或之前,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的臉部外觀。
39歲社工與許智峯被控刑毀
許和鍾另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指2人於相同日期和地點,取用X的一部紅米note 6手提電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獲益。刑事毀壞罪則指2人摧毀或損毀屬於X的財產,即於2019年7月1日拍攝並儲存於紅米note 6手提電話內、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視頻片段。而曾焌熙另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於相同日期和地點,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在庭外,多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穿上黑衣到場聲援,並在法院外高呼警方「顛倒黑白」的口號。胡志偉批評警方落案檢控,是想作為扭曲事實的基礎,漂白721事件,嘗試改變事實和篡改歷史,以所有力量鎮壓抗爭,意圖製造寒蟬效應,呼籲政府回頭是岸。
林卓廷批評警方及律政司已失去良知,質疑警方為何不拘捕在去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內打人的人士,事件為無理的政治檢控,又批評檢控決定邪惡。政府嘗試改寫7,21事件,但事件是鐵證如山,講多少謊言都不能扭曲。港人需要繼續團結一政,對抗政府的打壓。他又指,對比其他被捕示威者,自己所面對的壓力是微不足道。許智峯表示,自己無畏無懼,亦會繼續與市民共同進退,未來會繼續在前線爭取公義。他呼籲,民主派應繼續「企埋一齊」。他形容自己和眾被告被檢控「莫須有」罪名,現時情況爭取民主自由公義也會導致自身安全不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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