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退休漢本年3月路經香港電台附近的連儂牆時,不滿一名中年女子撕下牆上文宣,於是上前斥責他,並拳打其左臉三下,致對方左臉觸痛、紅腫。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求情稱因一時衝動犯案,裁判官准他保釋至11月12日,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被告陳照光(58歲)被控於本年3月5日,在樂富襲擊34歲女子崔菊。辯方求情稱,被告退休兩年,擔任區議員的義工,也報讀醫護支援人員課程,望可回饋社會。他事發時受情緒影響,一時衝動犯案
案情透露,崔菊與朋友經常到連儂牆上撕海報,當日參與香港電台的示威活動後,看見有10多人在港台附近的連儂牆上張貼海報,崔手抱4歲女兒上前爭執,並用手撕去牆上的海報。被告剛好途經,先出言阻止,再拳打崔的左臉,兩人發生爭執及糾纏,事件持續至警方到場。崔的左臉有觸痛、泛紅及腫脹,嘴唇有擦傷,崔的女兒則沒有受傷。被告在事件中亦遭人拉扯,胸口有瘀傷;崔菊同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將於11月11日再提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