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前年8月24日觀塘區遊行後,23歲男侍應柯俊瑋在黃大仙一帶參與非法集結被捕,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立。案件原定於本月10日判刑,但當日被告的勞教中心顯示其有毒品問題,法庭遂決定為其索取戒毒所報告,收押至昨日判刑。裁判官屈麗雯昨強調非法集結是嚴重罪行,但願意接受報告建議,判被告進入戒毒所。
被告柯俊瑋被控於2019年8月24日與不知名人士在黃大仙豪苑第2座與黃大仙廟對開一段龍翔道東行線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求情稱,被告在收押期間有反思,已明白事件的嚴重性,承諾不會再犯。被告成長於單親家庭,由母親單獨撫養成人。在內地生活的父親得悉事件後,特別寫了一封求情信呈上法庭,自稱十分後悔一直以來不在被告的身邊,沒法好好教導他,希望法庭能給予被告一次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