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九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時任港島總區行動部署理高級警司周詠儀供稱,因民陣所舉辦的多次遊行均有激進示威者混入,但民陣無力控制秩序,故此警方拒絕其遊行申請。代表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問她當日看到群眾離開維園時,作出什麼行動。周詠儀發晦氣謂:「咁我會有呼吸,有脈搏囉!」眾人忍俊不禁發笑,而法官直斥她用詞不恰當,周即致歉,並補充警方考慮公共安全和秩序等因素後,決定不對遊行執法。
周詠儀表示,當日她遙距監察維園到中環的非法遊行。鑑於當時警民強烈對立,社會氣氛很差,警方為免衝突,故沒有在遊行沿途調派警力或執法。辯方問周有否對遊行採取任何行動,周說有監視整個活動。辯方再問有沒有其他行動,已數次回答類似問題的周疑感不滿,一度謂:「咁我會有呼吸有脈膊囉。」。
周續稱,雖然警方無派軍裝警駐場,但有要求民陣派遣不少於200名糾察員在場維持秩序。當日群眾有秩序地散去,她相信是好彩,同時可歸功於警方的正確評估及部署。辯方反指由於警方不想被批評協助一個不合法的遊行,故沒有提供協助。周否認。
九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梁耀忠、何秀蘭及區諾軒,共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諾軒及梁耀忠日前已認罪,其餘七名被告均不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