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強調,不論任何人犯法,都是以證據為本。他指出,宣揚恐怖主義是一項很嚴重罪行,而任何人犯了法,都要付出法律代價。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表示,如果有個人或組織違反香港法律,都必須依法處置。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表示,不論任何人犯法都是以證據為本。他指出:「宣揚恐怖主義是一項很嚴重罪行,這些行為可能導致很多平時無辜的人士被你激動,從而加入及參加這些恐怖活動。只是學生,為何要告他,任何人不論你甚麼身分,犯了法都要付出法律代價,是否為求情原因,留待法庭說。」
至於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強調,香港是守法社會,亦講求法治,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呼籲市民日後打算做任何事時,都從守法的角度三思。他表示:「我們是一個守法的社會,好講法治精神,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被問到何為「恐怖主義及行為」,他表示,政策已非常清晰,又指出每個人都願意守法,社會才能穩定,並各安其職。他說,香港市民應繼續發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化,政府政策中亦明確地規定誰曾作出違法事宜,執法部門必定會採取行動,市民應確保自己所作之事乃合法。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於上月7日通過悼念企圖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動議,引發軒然大波。港大學生刊物《學苑》表示,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以及前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容頌禧,昨日清晨被警務人員上門拘捕,而《學苑》總編輯、校園電視主席及評議會榮譽秘書亦被警員帶返警署協助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