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戰】
三名特首候選人首次同台辯論,已就是否重啟政改等政治議題,擦出火花。當年是「政改三人組」之一的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明立場,認為要依法辦事,「公民提名」跟《基本法》第45條是相違背的,重申要先創造有利的環境和條件,才會推動政改。主張重啟政改的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隨即抨擊林鄭,知道對方不願重啟政改的原因,是因為「都失敗了一次,為何又要再失敗另一次呢?」他又謂,當年的政改還導致了「佔領事件」,林鄭當然是「深有感受」。 本報港聞部報道
教育界選委兼教協副會長張銳輝要求三名特首候選人就重啟政改表態,林鄭月娥以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回應重啟政改的要求。她直言,「公民提名」的要求與《基本法》第45條有所違背:「最重要的法例是《基本法》,在依法的精神下,實在難以回應社會希望有『公民提名』來實行行政長官選舉的訴求。」根據《基本法》第45條列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林鄭稱做官對法律認識更深
她又稱,曾經做了20個月的政改工作,對社會因政改爭議而產生撕裂深有感受,但強調政改工作必須依法進行:「有很多人建議,你為何不在政綱『放風』,你都會改變(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方案)』,便可以爭取更多選委,特別是民主派選委或許會支持你,但沒有辦法,作為曾經主事的官員,經過這個程序我對於法律的認識更加深入。」她僅承諾,會為推動政改創造有利的條件和環境。
對於林鄭的表態,曾俊華接着在自己的發言時間抨擊對方稱:「我知Carrie(林鄭月娥洋名)為何不會重啟政改,因為都失敗了一次,為何又要再失敗另一次呢?我知她說『深有感受』,當然了,還導致了『佔中』出來,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他強調,自己會在沒有前設的情況下重新為政改進行諮詢,如實向中央政府反映香港市民對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期望。
胡官:基本法無寫8.31
本身是退休法官的胡國興反駁林鄭月娥稱,「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第45條的言論,指出《基本法》只是規定特首的產生方式是要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我是法官,我最依照法律。『8.31』三個字沒有寫在《基本法》內,實際情況不是『8.31』,因為『8.31』無人認同。」
在教協的特首候選人競選論壇後,林鄭月娥及曾俊華輪流見記者,兩人繼續就政改議題針鋒相對。林鄭月娥表示,除了「政改三人組」,在政改如此重大的事情上,其他司局長、政治助理和特首其實也有參與,如果有人認為只是一個人「失敗了」,恐怕與團隊精神有出入,又暗批曾俊華,稱問責團隊中不同官員的參與程度不同,「十隻手指有長短」。
曾俊華表示,他不喜歡埋怨別人,但當時實在是對政改參與不多,形容「我是有參與過車巡遊的」,但其他部分參與程度很低,當時也沒有預先得悉有關政改的報告。
曾承認不應該過度干預教育
另外,有中學老師以教育局在未經諮詢情況下,令教授《基本法》內容佔據了中史科課時一事,問如何改善教育被政治干預的問題。林鄭月娥僅強調,《基本法》對香港重要,又認為是現屆政府推動教育政策時,未有仔細聆聽教育界的意見。
曾俊華雖然同樣指出學生有需要認識《基本法》,但亦承認政府不應該過度干預教育事務:「教育局在過去幾年確是過分微觀管理學校所有的事情,我理解教育局連一些老師的注冊也會關注,這有點兒過分。教育是一種專業,我們要賦權老師,他們才是最了解學校、學生的需要。」胡國興表明反對政治入侵校園,稱修改中史課教授內容和課時應先諮詢業界,不應由教育局單方面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