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教樂/葉建源】
1983,歌手羅大佑發表一首我至今仍認為是非常震憾的預言式作品:《未來的主人翁》。他寫台北的繁華所掩蓋的空虛,寫科技發展對未來不知是禍是福。他以溫柔的筆觸寫初生的嬰孩:「每一個今天來到世界的嬰孩,張大了眼睛摸索着一個真心的關懷;每一個來到世界的生命在期待,因為我們改變的世界將是她們的未來。」然後他用沙啞的歌聲代這些未來的主人翁吶喊:「我們不要一個被科學遊戲污染的天空!我們不要被你們發明變成電腦兒童!」
1983年於我還是「中文打字」、「中文植字」的年代,電腦還是巨大笨重的傢伙,遠遠還沒普及。三十多年過去了,現在誰都知道電腦,而且擁有電腦,初則放在案頭,繼而置於膝上,現在已經是放在口袋,握在手裏,人手一部甚至多部。
如今,電腦已經進佔兒童世界,是他們的遊戲,是他們的學習,是他們的娛樂,是他們的通訊,甚至可能已變成他們新的肢體和神經,是他們的思想和一切想像。
他們每天張開眼睛,摸索一部iPad或iPhone8。根據港大醫學院最近發表的報告,75%香港小孩每天使用電子產品超過兩個小時,高於北京的47%,更遠高於美國的21%!原來最強勁的「電腦兒童」,就在香港!
他們發現,香港小孩的課餘時間,一半時間花在電子產品(我猜包括電腦和電視)之上。平日要上課,使用電子產品平均也有三小時之多。到假期則更厲害,平均使用七小時!七小時!你沒看錯,是「平均」七小時!換言之,假如有某一個小孩只用3小時,必定有另一個用了10個小時,才可以得出七小時這個平均數!
而港大研究告訴我們另一件事:五歲幼童看電視及打機時間愈長,到他們九歲時,變得過胖,出現行為情緒問題、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的情況,以至學業成績較差,風險都明顯較大。變胖是不難理解的,看電視及打機時間愈長,做運動的時間自然愈短,肥仔肥妹都是這樣鍊成的。想不到的是,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可能也與此有關聯,為人父母的,還可以掉以輕心嗎?
負責研究的學者說,電子產品有利也有弊,並非完全不贊同學生使用。他們建議,兩歲以下兒童完全不宜使用電子產品,六歲以下每日應限於1小時以下,小學生應限於2小時以下(學習除外)。對於香港的「電腦兒童」,會否太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