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國務院港澳辦昨日宣布三項便利港澳居民回內地升學就業的新政策,在內地工作的港人可享有住房公積金,又專為港澳學生增設獎學金,申請條件是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制」。
財政部、教育部印發了《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已下發到各地方財政部門、教育局和各直屬高校。
國家為來內地就讀的港澳學生專門,設立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參照內地學生獎學金政策體系為港澳學生增設「特等獎」,不但增加了港澳學生的獎學金名額,還大幅提高了獎學金獎勵標準。
國家推出專為港澳及華僑學生而設的獎學金,目的是增強受惠者的祖國觀念、激勵學習。獎學金分四個等級,以本科生為例,特等獎每年名額190個,有8,000元人民幣(約合9,600港元),一等獎1,000個,名額有6,000元(約合7,200港元),二、三等獎分別有5000及4000元(約合6,000及4,800港元),碩士和博士生金額更高。
有反對「一國兩制」言行取消資格
申請基本條件是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制」方針,遵守國家法律,為人誠實可信,要勤奮刻苦,成績好,又列明獲得獎學金的學生若有反對「一國兩制」的言行、觸犯國家法律等,會被取消資格。
中央又會開放給內地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在內地工作的港人,今後亦可享有住房公積金,根據財政部、人民銀行及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制定新措施。港人供款的基數、比例、手續等,與內地居民一致,如果要跨城市工作可以轉移帳戶,一旦勞資雙方中止僱傭關係,並返回港澳可以提取帳戶餘額。
關於給港澳同胞尤其是年輕人在內地就業、創業提供更多便利問題,多個中央部門正在積極研究有關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於近期出台。
教育部今年6月印發通知,要求各高校積極為港澳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服務,開展對他們的就業指導,為有就業意願且符合條件的港澳畢業生發放《就業協議書》,簽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