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警方昨日向監警會匯報最新投訴數字,根據投訴警察課本年首11個月接獲1398宗投訴,較去年同期增51宗,升3.8%。各項投訴類別中,「疏忽職守」佔最多投訴,有848宗,較去年同期增120宗,升16.5%,「行為不檢 / 態度欠佳 / 粗言穢語」投訴則有343宗,較去年同期增26宗,升8.2%。
警被投訴講粗口增
在較嚴重投訴方面,「毆打」投訴有122宗,較去年同期減56宗,跌31.5%;「恐嚇」有32宗,較去年同期減23宗,跌41.8%;「濫用職權」有26宗,較去年同期減16宗,跌38.1%。至於「捏造證據」有25宗,較去年同期增1宗,升4.2%。
對於性質較輕微的投訴宗數上升情況,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張建光在會上表示,前線警員與市民一般接觸,例如作出搜查、票控或拘捕時,很多時會有誤會,有投訴不一定代表有警員做錯。他強調,市民有投訴權力,投訴警察課從不忖測投訴背後動機,接到投訴後會秉公處理。對於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建議,警方可將輕微投訴數字按事發地點和情況分類,警方認為屬好建議,認為有助警方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