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昨日向所有官立、資助小學及特殊學校發出通函,公布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的政策詳情。公營小學可開設一個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一項等額的津貼以自行聘購社工服務,當局亦會提供三年過渡期,讓已有社工服務的學校可待合約完結再轉至新資助模式;涉及全年額外開支為1.38億元。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關注相關文件,未有列出如何恢復相關教師的培訓等安排。
本報港聞部報道
由2018/19學年起,公營小學可開設一個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一項等額的津貼,自行聘用或向機構購入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服務。另會獲發一項諮詢服務津貼,用以購買諮詢、督導或其他支援學校社工服務。現行的額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亦會優化,新政策涉及全年額外開支1.38億元。
有輔導教師 可用現有安排
教育局為領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的公營小學,已與學生輔導人員或提供服務的機構訂定逾一年合約,提供三年過渡期,在2021/22學年前才須轉用新資助模式。若學校要特別保留已聘人員,而未可在三年過渡期後採用新資助模式,可與教育局再作商討。至於有「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可繼續原有安排,如「學生輔導教師」的聘用、現職非學位「學生輔導教師」改編職系的安排,及同一辦學團體下現職「學生輔教師」的調任安排。
教協表示,新方案中容許聘請學生輔導教師的119所資助小學沿用現有安排,但文件未有列出如何恢復相關教師的培訓等安排,在三年過渡期後官校更停派學生輔導主任。教協認為,政府未能確保現職不同輔導服務模式的人手如何不受影響,特別是非學位社工學生輔導員,或會影響小學輔導服務系統的延續性。
團體期望資助運用有彈性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黃錦良主席接受《成報》訪問時表示,期望資助的運用可有彈性,如日後校方希望保留與家長及學生已建立良好關係的已聘學生輔導人員(SGP)時,可使用資助餘額來續聘,而就過渡期他認為由增至五年更為適合。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回覆《成報》查詢時認為,當局應以「1+1」為最終目標,即確保每間小學有一位由社福機構派駐的駐校社工,以及一名學生輔導人員或輔導老師。輔導老師集中在推動成長教育、校內協作以建立關愛校園環境,社工則主力個案工作及連繫社區資源,為有需要的學生及家庭提供深入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