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一所傳統名校去年揭發三名男學生涉偷拍女同學更衣事件,揭發有男生疑組成「偷拍行動部」,在半年內於校內泳池和運動場女更衣室暗中擺放手機,偷拍女生更衣;亦在課室內偷拍女生的裙底春光,據報多達80名女生中招。其中在案中負責在偷拍時「睇水」及協助擺放手機的15歲男生早前在東區法庭少年法庭承認兩項串謀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昨被判接受兒童保護令一年,不留案底。至於同案的兩名男生,控方基於證據不足,撤銷控罪,據知兩人同須接受兒童保護令一年。本報法庭組報道
據悉兩人同須接受兒童保護令一年
裁判官判處第三被告接受12個月兒童保護令,他須由家人照顧、在感化主任指示下讀書和居住,及若有需要,則須接受心理輔導,下年2月再返回少年法庭報告保護令情況。至於同案兩名男生,控方因證據不足,故撤銷兩人的控罪。據悉兩人同須接受兒童保護令一年。
本案發生於前年9月至去年3月。本案另有兩名被告,他們否認控罪,本月初受審。控方案情稱,去年3月,一名導賞學會的同學登入共用電郵戶口,發現雲端系統有三段學校運動場及學校泳池的更衣室偷拍換衫片段。會長查看後,得悉傳送人為其中一名被告,遂於同月24日通知訓導主任。
辯方斥訓導組教師問話中威逼利誘
女助理訓導主任早前供稱,查看片段時「頭一秒有個男同學嘅眼角」,有點像首被告,其他同事也同意。其後校方再經首被告登入戶口、以及次被告交出的GoPro相機與iPad,發現另外幾十段偷拍影片,牽涉很多女同學。辯方則指斥訓導組教師在問話過程中對涉案男生威逼利誘,罰留堂逾兩至三小時,要求他們必須寫「口供紙」,寫完才可以吃飯、上廁所或聯絡家長,有關手段警察也不會用。教師未有告知首被告問話內容會用作呈堂證供,也沒告知他有權保持緘默或更正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