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過去五年接獲與網絡欺凌有關的投訴,有明顯上升趨勢,但相信數字只是「冰山一角」,公署正收集相關資料,以研究問題迫切及嚴重程度。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昨日舉行「拆解網絡欺凌──跨地域及跨學科研討會」,黃繼兒亦有出席。他表示,相信公署過去五年接獲與網絡欺凌有關的投訴數字,只是「冰山一角」,因為有更多人不願意重提事件,才沒有投訴。他又指出,香港目前沒有一條法例的內容是針對網絡欺凌,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涵蓋範圍「好窄」,只限於姓名、電郵、相片等能識別個人身份的資料,如涉刑事,則須交由執法部門處理。
黃繼兒稱,澳洲、新西蘭、加拿大等地都有法例針對網絡欺凌,但他指出,本港立法與否不應只考慮有多少受害者,而應評估對受害者的傷害,公署正收集資料以研究問題迫切及嚴重程度。他又承認,任何改動都要小心平衡,不能影響言論自由、經濟、公共利益及科技發展,無正面回應會否建議立法時間表。
12%網上對他人「起底」
另外,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陳高凌及團隊在研討會上,公布一項本港中學生對網絡欺凌取態的調查結果。調查團隊於今年2至6月抽樣收集2,120位中二至中五學生意見,結果發現,有12.1%人曾試過在網上對他人「起底」,當中53.2%人搜查自己喜歡對象資料,有50.7%人搜查自己不喜歡的人資料。
調查又顯示,有31.4%人表示,曾試過未經自己同意下,被別人上載自己的個人照片或影片,有12.5%人知道被人上載資料後,曾經歷嚴重至非常嚴重抑鬱,有17.1%經歷嚴重至非常嚴重的焦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