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屯門一間特殊學校的9歲自閉症男童疑遭校內的男註冊社工兼宿舍家長,把其頭撼牆及拖出房施虐懲罰,過程全被校內閉路電視拍下。男童的父親事後接獲匿名人士舉報,於是報警,被控以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審理。被告否認控罪,水佳麗裁判官認為,閉路電視已拍下案發經過,證據確鑿,故裁定被告罪成,判罰款5,000元。水官直斥被告身為社工,應富有愛心,照顧有需要人士,若不能接受此工作環境便,應離開。
被告周耀麟(37歲),案發時任職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培愛學校。他被指控今年3月6日在學校的飯堂和休息室內襲擊一名9歲男童。案情指出,事主本身患有自閉症、輕度智障及語言障礙,他自去年9月開始於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培愛學校寄宿。
男童躲避被告 被拖離飯堂
該校宿舍家長馮艷芬供稱,案發日上午約8時,9歲的事主與其他學童在休息室內準備吃早餐,只見事主行近同學身邊,及後有同學大叫,她遂上前了解,發現事主抓傷了同學的右面頰,同學臉上有約3至4寸的抓痕。馮安撫該同學,並要求事主返回原來的座位,及後將事件告知被告,希望被告跟進。
控方審訊時播放校內飯堂的閉路電視記錄,可見事主無故抓傷同學,有職員安排他坐在房間一角的一張椅子上,期間四肢不斷搖晃。被告及後行向事主,事主見被告迫近,即時躲避及跌坐椅子旁的地上,被告遂捉住事主的衣領及手臂,撼他的頭向牆,隨後將他拖離飯堂。辯方反駁指出,從影片可見,事主推跌木桌,並踢飛鞋子,而事主一向有行為問題,會吐口水、抓傷及出腳踢職員、學童。
被告故意襲擊 行為很魯莾
裁判官水佳麗裁決指出,從影片可見,被告慢慢走向事主,事主為躲避被告而跌坐地上,被告手執事主衣領及手臂,將他的頭撞向牆及強行拖出房間,被告所為是故意襲擊事主,行為很魯莾,不能合理化,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育有兩名分別5歲及2歲的子女,被告需要處理不少有問題兒童,壓力非常大,以不適當手法處理事件是因環境造成,被告現已轉行從事保險業,以後都不會再犯。
官:照顧問題兒童更需富愛心
水官直指被告在特殊學校任職社工,要知悉工作情況,這些兒童出生已出現問題,「有得選擇亦不希望出現這樣的情況」,水官指出被告身為註冊社工及宿舍家長,照顧有問題兒童時需要有愛心,若不適應便應轉工,「你處理唔到,做唔到,就走啦,就係咁簡單」,判刑時考慮到被告已轉工,不會再犯,本案屬單一事件,故判被告罰款。 |